甲公司技术人员张某辞职,张某将甲公司刚刚研发完毕尚未投入生产的新产品技术卖给乙公司,并告知乙公司甲公司不久推出该产品,乙公司立即将产品推出,迅速占领市场,甲公司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产品十分震惊。经调查,查清了其中原委,遂以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2023-05-23

A、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此案
B、乙公司并未窃取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但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不能要求其赔偿损失
D、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乙公司应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D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题中虽然乙公司没有主动窃取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是乙公司明知张某有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仍然使用,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