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法院审理反补贴案件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2023-05-23

A、对国务院主管部门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于国务院主管部门有关补贴的终裁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第一审反补贴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对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可以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
D、在反补贴行政调查程序中,利害关系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证据的,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能够获得的证据得出的事实结论,可以认定为证据充分

参考答案:A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对下列反补贴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有关补贴及补贴金额、损害及损害程度的终裁决定……”因此A项错误。该规定第5条规定:“第一审反补贴行政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二)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因此B项不完整,应选。该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补贴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因此C项正确。D项符合该规定第9条的规定,正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