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由农民何阳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要求采石场赔偿损失,但采石场未予理睬。于是何阳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12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采石场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采石场下书面通知,要求采石场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采石场和何阳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采石场赔偿何阳经济损失12万元。据此,请回答下列题。
假定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采石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何在?()

2023-05-23

A.采石场不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缴纳排污费就免除了采石场的其他法律任
B.采石场应负赔偿责任,因为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不以超标排放为构成要件
C.采石场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缴纳排污费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
D.采石场不应负赔偿责任,因为它排放的污染物没有超标

参考答案:BC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污染致害人缴纳排污费,并不能对污染导致的民事侵权免责。只要存在损害事实,且与致害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就要负担赔偿责任。故本题应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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