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 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要求久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
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 违约责任
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3-05-23



参考答案:ABC

。《侵权责任法》第10、34条,《民法通则》第 111条。C项正确,是因为甲、C、D三人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B偷窃甲的电脑不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其个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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