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房地产公司与董开山签订1份商品房预 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董开山一次付清全部款项。房屋 竣工后,东方房地产公司通知董开山收房。收房后,董 开山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 用,因此,向东方房地产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 房款,赔偿损失。正在交涉过程中,因地震致使房屋毁 损。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房屋毁损风险由董开山承担
B.东方房地产公司无须将房款返还给董开山
C.董开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东方房地产公司赔偿损失
D.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东方房地产公司承担

2023-05-23



参考答案:CD

。本题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 负担问题。依《商品房解释》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 可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也采取交付 为界点,但《商品房解释》并未明确在出卖人根本违 约,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由谁 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因标的物质量 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 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 人承担。因此,若出卖人根本违约致使买受人不能实 现合同目的,而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仍应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本题正 确选项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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