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稳与刘永系父子关系,刘稳在农村,年老多 病,刘永外出做生意,收入颇丰,遂在县城买房定居,但 刘永长期不给其父赡养费导致刘稳生活困难。2002 年,刘稳就此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刘永每月给 付刘稳生活费1000元,刘稳、刘永均服判。到2008 年,刘稳因身体不好,医疗费增多,再次向人民法院起 诉,要求刘永增加赡养费。
如果在开庭审理后,刘永拒不到庭,则人民法院:( )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拘传刘永到庭
D.如拘传不到刘永,人民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

2023-05-23



参考答案:ACD

。根据《民诉意见》第112条的规定,刘永 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 的规定,经两次传票传唤后可以拘传,同时根据《民事 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