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某单位干部,一直单身,居住在流水街50 号。2006年春节后,张某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10 万元、古董字画若干。张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认为,张 某无继承人,未留下遗嘱,因此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 张某的財产为无主财产,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査核实, 发出財产认领公告。因无人对张某的遗产主张权利, 公告期满,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张某的遗产为无主財 产。半年后,从外地来了一年轻人,声称是张某的亲生 儿子,经法院审查核实,该子系张某下放时的私生子。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各题:
本案认定財产无主过程中,人民法院应 当:()
A.独任审判
B.合议庭审判
C.发出財产认领公告
D.书面审理

2023-05-23



参考答案:AC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61条的规定,特 别程序中,只有重大、疑难案件及选民资格案件由审判 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 理。故本题答案为A、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