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外出,将自养的宠物波斯猫交由邻居乙 代管。该波斯猫平时非常温顺。在乙代管期间,其好 友丙带自己3岁的儿子丁来家做客,丁在乙家的地毯 上玩耍时被该猫突然抓伤,为此花去医药费200元,对 该损失,应如何承担?( )
A.甲 B.乙
C.丙 D.甲、乙、丙合理分摊

2023-05-23



参考答案:A

.本题涉及无偿保管人对保管物致人损害的 责任承担问题。对此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 为,该损失应当由甲承担,因为甲为该猫的所有人。乙 为无偿保管人,乙无重大过失,故不承担责任。丙巳尽 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第二种观点认为,应 由乙承担。因为乙为该猫的管理人,该猫处于乙的控 制之下,应负无过错责任。丙已尽监护义务,不存在责 任分担问题。第三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民法通则》第 127条的规定,由甲、乙负连带责任。第四种观点认 为,在此损害中,甲、乙、丙均无过错,均尽到了自己的 义务,应根据公平原则分摊该责任。本书作者认为,在 该损害事件中,丙尽到了自己的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 分担问题。乙为无偿保管人,且在该保管行为中不享 有任何利益,其不存在承担责任的基础。《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动物致人损害应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 人承担责任不是一种连带责任,而是一种选择责任。 要么由饲养人负责,要么由管理人负责。故由甲承担 责任为宜。因为甲是该猫的所有人,对该猫的损害负无过错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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