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租赁了房屋,向丙租赁了电视机,甲与乙的租赁合同为书面合同,于7月10日签订,约定在7月15日乙向甲交付其所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为1年。乙依约按时交付了出租的房屋。甲与丙之间的合同为口头形式,同样约定了租赁期限为1年。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于7月15日成立
B.甲乙之间约定的1年的租赁期间内,乙将房屋卖给丁,则乙丁之间的买卖关系对甲的租赁权不产生影响
C.房屋租赁合同,无论时间长短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合同无效,但是其他租赁物的租赁,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D.甲经丙同意后将电视机转租给戊,后来戊没有履行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电视机损坏,此时甲戊共同对丙承担连带责任

2023-05-23



参考答案:B

考点:租赁合同
讲解: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协议,则合同成立,因此7月10号甲乙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B正确。该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该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 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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