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购买甲公司生产的饲料养鱼,导致鱼虾死亡,损失6万元,张三起诉甲公司侵权损害赔偿,向法院提交了同村村民李四起诉甲公司损害赔偿一案的生效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甲公司生产的饲料有质量问题,且与鱼虾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甲公司否认其生产的饲料与鱼虾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主张本公司并无过错。关于本案的证据与证明的分析正确的是

2023-05-23

A.应当由张三提供证据证明鱼虾死亡与甲公司饲料的质量问题存在因果关系
B.应当由甲公司提供证据证明鱼虾死亡与甲公司饲料的质量问题不存在因果关系
C.甲公司提供的证明本公司无过错的证据是本证
D.甲公司提供的证明本公司无过错的证据是反证

参考答案:B

首先确定案件的证明对象,在确定了本案证明对象的基础上讨论该证明对象应当由谁承担证明责任,据此分析本、反证以及证明标准问题: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本证,提供本证应当达到相应证明标准;不承担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反证,提供反证无需达到证明标准,仅仅是为了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 分析本案,关于甲公司生产的饲料有质量问题以及质量问题与鱼虾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的事实已经是李四起诉甲公司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事实,属于免证事实,无需证据证明,故与证明责任无关。根据免证事实的规定,生效的法院判决、仲裁委裁决、公证机构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是免证事实,但是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反证据推翻,故本案应当由甲公司提供证据推翻生效判决所认定的存在因果关系这一事实,即应当由甲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其饲料与鱼虾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本题A错,B对。 C和D选项中,产品质量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甲公司是否存在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故甲公司是否有过错与本案无关,不是本案证明对象,无需任何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也就无所谓本、反证的问题,故C、D选项表述均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