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宁宁与李佳佳拟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新鲜水果的批发业务。但李佳佳抗风险能力比较弱,担心做合伙人责任重大,只愿意在出资范围内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关于该合伙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2023-05-23

A.该合伙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人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该合伙可以成立,左宁宁可以用劳务出资
C.左宁宁用劳务出资,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D.该合伙可以成立,对执行合伙事务左宁宁和李佳佳享有同等的权利


参考答案:B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本题所述情形,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李佳佳做有限合伙人,左宁宁为普通合伙人,A项错误。 第16条第1、3款:“(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不一定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所以B项正确,C项错误。 第68条第1款:“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应当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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