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委托成都铁路国际运输港运送一批货物途径数个国家最终到波兰。根据《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协定》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23-05-23

A.该运输合同从铁路部门签发运单时起成立
B.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则甲公司只能要求该区域的铁路运输部门承担责任
C.该次运输的责任期间从铁路部门收到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D.到达国的运费由收货人承担,收货人只能在到达国境内变更收货人和到达站


参考答案:ABC

选项A当选。根据《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协定》,从始发站承运货物时起,运输合同即成立。也就是说始发站只要答应承运,合同就成立了。运单的签发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A项的表述错误,应当选。选项B当选。根据《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协定》,按运单承运货物的铁路部门应对货物负连带责任。这样的规定虽然不符合民法上关于连带责任的基础要求,但从保护托运人利益的角度来说,是合适的。不要总拿民法的规定套特别法的规定。B项的规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选。选项C当选。根据《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协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从签发运单时起至终点交付货物时止。C项的开始节点错误,应当选。选项D不当选。根据《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协定》,发送国的运费由发货人支付,过境的运费可由发货人支付,也可由收货人支付。到达国的运费由收货人支付。D项关于到达国运费承担的结论是正确的。收货人只能在到达国范围内变更货物的到站,变更收货人。D项关于这一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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