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乙公司专门负责研发电脑液晶显示屏,后乙公司让其负责新型蓝牙耳机的研发。后甲利用公司亦有的材料和技术研发出新型电脑鼠标,并凭借该鼠标成功跳槽至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3-05-23

A.对于甲负责研发的蓝牙耳机,甲具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
B.对于甲负责研发的蓝牙耳机,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C.对于甲研发出的新型电脑鼠标,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D.若甲在跳槽后3个月内研发出一款新型电脑液晶显示屏,则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参考答案:BC

《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合同法》第326条第2款规定,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同时,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本题中,蓝牙耳机的研发系乙公司交付给甲的技术开发任务,故该技术成果系职务技术成果,乙公司享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和使用权,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新型电脑鼠标系甲主要利用乙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职务技术成果,故乙公司享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故C选项正确。新型电脑液晶显示屏系甲在离职一年内所研发,故属于职务技术成果,乙公司享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故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