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张二和张三系兄弟,父母早亡。三人共同继承了父母在A县的房屋共五问,房屋的产权证明,法定继承公证书等由张三保管。由于三人均在B城市生活工作,没有在老家居住。5年后,张三由于生意失败,急需资金周转,便将老家五间房屋转卖给位于C城的生意伙伴崔某。不久,张二得知此事,与崔某协商不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崔某购买房屋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并参加诉讼,则他在本案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

2023-05-23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证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共同被告

参考答案:A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确定。如崔某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则其在实体法上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且题目中说明“通过起诉方式参加此案”,故崔某应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A项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