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A市A区的甲加工厂和新加坡乙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由甲方为乙方加工制作3万个运动包。双方约定由甲位于A市B区的分厂进行加工。合同签订后,甲厂将加工任务交给了位于A市C区的车间完成,乙公司收到运动包不久发现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若诉讼提起后,甲厂在应诉后开庭前向法院提出和乙公司的仲裁协议,而乙公司主张仲裁协议内容无效。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2023-05-23

A.南本案法院直接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
B.法院可继续进行审理
C.若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的,则可以由A市中级法院审查其效力
D.应当将仲裁协议送交本案法院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

参考答案:C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确认机构。根据《仲裁法》第20条和《仲裁法解释》第12条、《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B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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