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钱某在华盛顿签发一张支票给美国大时代公司用于相关融资活动,付款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大时代公司在华盛顿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中国德承公司,德承公司在北京向工商银行请求付款时,工商银行主张支票提示付款的期限已过而拒绝付款。关于该支票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23-05-23

A.大时代公司对该支票的背书行为,应适用美国法
B.德承公司向大时代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美国法
C.该支付的提示付款期限应适用中国法
D.如德承公司支票被窃,其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适用中国法

参考答案:ABCD

本题考查涉外票据关系法律适用。A正确。《票据法》第98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本题背书行为地在美国,票据的背书应适用美国法。B正确。《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本题中出票地为美国,应适用出票地美国法。C正确。《票据法》第100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付款题为中国,应适用中国法。D正确。《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中付款地为中国,因此适用中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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