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事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

2023-05-23

A.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办理营业登记
B.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即丧失主体资格
C.企业改变经营范围应办理变更登记
D.企业未经清算不能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答案:AC

本题考查商事登记。 A项:《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A项正确。
B项:依据《公司法》第180条,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导致公司解散的原因之一,接下来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组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利,公司并未随即丧失主体资格,B项错误。
C项:《公司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故C项正确。
D项:《公司法》第180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2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183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因此,因合并、分离需要解散的,不需要清算,即可办理注销登记,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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