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
2023-05-23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参考答案:C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的取得。 《公司法》第32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登记仅仅是股东资格的对抗要件而不是取得要件,没有登记不影响股东资格的认定和股东权的行使,故C项正确,A、B、D三项错误。
根据《立法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23-05-23 从业资格其它
2023-05-23 从业资格其它
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我国宪法监督方式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2023-05-23 从业资格其它
2023-05-23 从业资格其它
2023-05-23 从业资格其它
2023-05-23 从业资格其它
2023-05-23 从业资格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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