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

2023-05-24

A.由于本案标的金额巨大,且具有涉外因素,银行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
B.本案的被申请人只应是债务人甲公司
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行庭进行拍卖
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行申请,银行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D

本题考查对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与裁定。《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可见,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应由基层法院管辖,A选项错误。本案的被申请人是抵押义务人汤姆,所以B选项错误。据此规定,对于拍卖抵押财产的裁定,应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不能直接移交执行庭执行。另外,《执行规定(试行)》第19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可见,法院直接移送执行的裁判文书仅限于上述情形(另外还包括执行回转)。综上,C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