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丙公司在汇票上作为保证人并签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05-24

A.甲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则丙公司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B.甲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保证日期的,保证无效

C.甲公司可以进行附条件保证

D.丙公司与甲公司对持票人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D

根据《票据法》第 22 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票据法》第 46 条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保证”的字样;(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三)被保证人的名称;(四)保证日期;(五)保证人签章。 《票据法》第 47 条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三)项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 (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由此可知,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丙公司仍需承担保证责任,故 A 项错误。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保证仍然有效,故 B 项错误。 《票据法》第 48 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可知,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者,保证依然有效,所附条件视为无记载,故 C 项错误。 《票据法》第 50 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由此可知,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以及保证人之间就票据债务负连带责任,故 D 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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