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是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各占52%、22%和26%的股份。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份。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23-05-24

A:甲最初表示不愿意购买即应视为同意转让
B:甲后来表示愿意购买,则乙只能将股份转让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与丁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
D:如果甲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购买比例而言,如双方协商不成,则双方应按照2:1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B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71条第2、3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据此,A、C、D正确。但是本题中甲提出购买并未达到丁的同等购买条件(丁为一次性付清价款,而甲提出分期付款),因此其优先购买权不发生效力,B项错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