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2023-05-24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参考答案:ABC

【考点】保证的设立【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据此,A选项构成保证。《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B和C选项中,丁和戊均向债权人乙出具字据表示,若甲不向乙还款,愿意代为偿还或负责,该行为符合设立保证的目的和形式,均应构成保证。保证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D选项中己表示仅以某处私房抵债不符合保证责任的要求,D选项不构成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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