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2023-05-24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B

【考点】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详解】《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本题中,某郊区小学并非必须利用研究院道路才能通行,而且,相邻关系为法定关系,无需签订合同,一般也无需支付费用。因此本题中某郊区小学享有的并非相邻权,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据此,本题中某郊区小学为方便乘坐地铁,按照合同享有的权利为地役权,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135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本题中,仅为借用道路通行,并非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因此选项C错误。《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本题中,仅为借用道路通行,并非利用土地建造住宅,且研究院土地并非集体土地,因此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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