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琪琪在某网站中注册了昵称为“小玉儿”的博客账户,长期以“小玉儿”名义发博文。其中,署名“小玉儿”的《法内情》短文被该网站以写作水平不高为由删除;署名“小玉儿”的《法外情》短文被该网站添加了“作者:王琪琪”字样。关于该网站的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23-05-24

A: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发表权
B: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署名权
D: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参考答案:ABC

【考点】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详解】《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由题意可知,网站并没有代王琪琪决定是否公之于众,也没有行使专属于王琪琪的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因此选项A、B正确;作者的署名权由其自己决定,网站代其决定署名,侵犯了王琪琪的署名权,C项正确;题目中作品未受歪曲篡改,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