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23-05-24

A: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B: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C:2013年6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D:2013年6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参考答案:AB

【考点】地役权【详解】本题题干信息量少,乙公司在自己的B地块上修路本与甲公司无关,但由于系因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修路,再结合题目选项的表述,可推知乙公司为甲公司设定了地役权,A地块为需役地,B地块为供役地。《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未说明该项地役权的设立办理了登记,因此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丁。综上,A、B项正确,C、D项错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