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抵押中,无效的是:()

2023-05-24

A:甲、乙按份共有一台机器,甲将其享有的份额为丙设定抵押
B:甲乙共同共有一间房屋,甲欲将该房屋抵押给丙,乙知道后未置可否,甲丙遂办理抵押登记
C:某乡镇企业将其对一块空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另一企业
D:某医院因欠某药品厂一笔药款,遂以该医院的一辆小轿车提供抵押

参考答案:C

《担保法解释》第5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因此,A、B两项中的抵押均有效,不当选。我国《物权法》第183条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故直接用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是无效的。因此,C项当选。《担保法解释》第53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因此,D项中的抵押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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