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两年内考上我们母校的博士生,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二手房或者一辆比亚迪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如愿考取。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2023-05-24

A:甲有选择权,选择赠送二手房还是比亚迪
B:本案涉及的债是连带之债
C:乙有选择权
D:甲、乙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选择权的归属

参考答案:A

本案所涉及的是选择之债。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相对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区别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在于选择之债存在债的标的之确定的问题。对于选择之债必须有一方要有选择权,否则无法履行。对于选择权,当事人有约定的依据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债务人,债务人不行使选择权的,选择权转移至债权人。本案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选择权的归属,因此选择权归于债务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