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在电视上发布了一则广告,称其现有某型号的机床60台,每台的价格为15万元,广告的有效期为10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3天自带汇票,金额为90万元,向甲企业购买机床,但此时甲企业的机床已销售完毕,无货可供。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23-05-24

A:甲企业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要约,甲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企业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企业应补偿乙公司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
C:甲企业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企业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B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甲企业发布的广告中标明了机床的类型、数量、价格、销售期限,是具备要约内容的广告。依据《合同法》第21~22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因此,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自带汇票去购买机床,也没有表明对广告内容的变更,应当视为承诺。乙公司持票前去购买,是承诺行为,但由于甲公司违法撤销要约,合同不能成立,甲公司对乙公司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甲公司在不到3天的时间将货售完,应当负有以广告方式通知的义务,其没有通知,让人白跑一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应当排除C、D两项。本题涉及附保留条件的要约,其本质是保留撤销权的要约。就本案来看,甲公司默示地保留了一个条件:“售完为止”。售完,就可以撤销要约了。但是,从诚实信用出发,有以与要约同样方式进行撤销通知的义务。注意本题与2007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第8题是有所不同的,故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