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订立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作为专利权人的乙将其专利技术许可该公司使用,合同同时注明了该专利的有效期限。甲公司一次性支付乙专利使用费后,乙向甲公司提供专利文件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甲公司保证实施专利的一切技术设备、资金等。在合同履行中,乙的专利权被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05-24

A:双方签订的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无效
B:如果该专利使用费不返还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则乙需向甲公司返还专利使用费
C:甲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D:乙如果是恶意造成甲公司损失的,则乙需要赔偿甲公司的相关损失

参考答案:ABD

《合同法》第344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据《专利法》第47条规定,已经履行的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专利权人恶意造成损害的要赔偿。不返还专利使用费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应全部返还或者部分返还。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一共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没有符合以上所列情况的。所以,甲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故A、B、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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