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金猫牌”蚊香注册商标。乙公司向香港某公司发出了“金猫牌”蚊香的报价单。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2023-05-24

A:如果乙公司仅发出报价单,尚未签订合同和生产此产品,不构成侵权
B: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即使没有提供样品,也尚未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
C: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提供了样品,即使尚未批量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
D: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已批量生产,即使尚未交货,仍构成侵权

参考答案:AD

依《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l)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本题中对商标权的侵害主要表现为第1种情况,即未经他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生产商品则未使用商标,不构成侵权,批量生产了商品,则肯定使用了注册商标,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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