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马某于2010年2月结婚,婚后王某向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开办了一间杂货店,其妻马某便辞去工作,在家操持家务,王某每月给马某1千元左右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其余收入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2011年8月,王某与马某协议离婚,依据离婚协议,王某和马某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2011年9月,王某的杂货店于2011年4月出售的一只不合格的压力锅爆炸将刘某炸伤,为此需支付赔偿金4万元。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23-05-24

A:4万元赔偿金由王某承担
B:4万元赔偿金以王某与马某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二人负连带责任
C:马某在家操持家务,未参加工作,双方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无效
D:王某和马某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意思表示真实,该协议有效

参考答案:BD

《民法通则意见》第43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本案中债务发生在王某、马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应由原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再由二人以其他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B项为正确答案。《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故D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