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在住院期间于2008年6月16日立下自书遗嘱。遗嘱中明确指定:甲的遗产“三间房屋”由配偶乙继承,20万元的存款由儿子丙继承。2008年7月9日,甲病愈出院。2008年8月15日,甲又将上述自书遗嘱进行了公证。之后,甲于2008年9月7日因病住院,并于2008年10月8日在医院死亡。本案中,乙和丙依法继承甲遗产的时间是:

2023-05-24

A:2008年6月16日
B:2008年10月8日
C:2008年8月15日
D:2008年9月7日

参考答案:B

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即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本案中,2008年6月16日是甲自书遗嘱的时间,2008年8月15日是甲公证遗嘱的时间,2008年9月7日是甲因病住院的时间。上述时间均不是甲死亡的时间,即不是继承开始的时间。所以,选项ACD均是错误的。而2008年10月8日是甲在医院死亡的时间,乙、丙继承甲遗产的开始时间应是甲死亡的时间即2008年10月8日。所以,正确选项应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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