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大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连续盈利,为了进行更大规模的生产,扩大公司资本,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发行了股票。该公司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23-05-24

A:公司将部分票面金额为1元的股票以每股0.9元的价格发行了1000股
B:公司将部分票面金额为1元的股票以每股1.5元的价格发行了1000股并将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的所得款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C:公司发行的部分股票未标明票面金额,但在票面上标明了该部分股票每股所占公司资本的比例
D:公司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上记载了发起人的姓名

参考答案:AC

【考点】股票发行。详解:根据《公司法》第127条的规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即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故选项A错误,当选。根据《公司法》第167条的规定,股票溢价发行的,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应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故选项B符合法律规定。选项C该种股票为无面额股票,公司法规定票面金额是股票上应当记载的主要事项,我国是禁止发行无面额股票的。另外我国的公司法允许发行记名股和无记名股,前者就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一种股票,可见,D项符合本法规定。综上,本题的答案为A、C。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