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加工厂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二人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此后丙在一次商务聚会上认识了某水果批发公司的总经理丁,交谈中丙得知水果不久将大幅度涨价,遂自己做主以食品厂的名义与该水果批发公司签订了水果买卖合同,丁并不知丙实为有限合伙人。此后丙将此事告知甲、乙,一人坚决表示反对。则下列有关该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3-05-24

A:该水果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不享有事务执行权,而甲、乙又拒绝承认
B:该水果买卖合同有效,甲、乙、丙三人对该笔交易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若该笔交易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则丙应赔偿该损失
D:若甲、乙认为目前加工厂确实需要购买水果,对丙的做法表示赞同,则丙对外仍承担有限责任

参考答案:BC

【考点】表见普通合伙人。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该水果买卖合同并不是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因此,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丁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有效,本题中丁并不知道丙为有限合伙人,因此根据该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丙应对该笔交易承担与甲、乙同样的责任,即甲、乙、丙三人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A项错误,B项正确。由于该买卖合同有效,无论甲、乙承认与否,丙对外都需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因此,D项错误。该法第76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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