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成立后,由于经营不善,负债20万元,丙转为普通合伙人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没有起色,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05-24

A:合伙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
B:合伙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合伙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C: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甲乙对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甲乙丙对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CD

《合伙企业法》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丙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