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拟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但经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决议未通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23-05-24

A:由人民法院直接裁定
B:须二次表决,如仍未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
C: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D:符合法定要求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后,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参考答案:A

【考点】债权人会议职权。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1条第1款第10项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第65条第2款规定:本法第61条第1款第10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故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正确,不当选。第66条规定,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65条第1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65条第2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CD选项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