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某高校教师甲与北京市××区某研究所研究员乙于2008年12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户口未迁出各自的工作所在地。结婚不到半年,二人先后被派往美国和加拿大进修。2010年1月,甲欲起诉与乙离婚。请问对本案无管辖权的法院是:()

2023-05-24

A: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B: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C:美国法院
D:加拿大法院

参考答案:CD

【考点】离婚案件的管辖。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D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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