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日,扬子江电器厂向当地J银行借款100万元,智和投资有限公司出面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扬子江电器厂自己也提供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期满之后扬子江电器厂无力还款,和智和投资有限公司一起被告上了法庭。就证明J银行曾经借款给扬子江电器厂的事实,下列有关本案涉案证据的说法错误的有:

2023-05-24

A:扬子江电器厂提供的土地是物证
B:智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档案上记载某年某月某日曾经签订合约担当扬子江电器厂100万元债务的担保人,这是直接证据
C:J银行听说扬子江电器厂其实已经资不抵债,账目虚假成分严重,遂在法庭上作出上述陈述,这不属于原始证据
D:扬子江电器厂和J银行在某年某月某日于房地产管理局登记的土地抵押权登记是直接证据

参考答案:ABD

物证是以其存在、外形、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扬子江电器厂提供的土地本身只是抵押权之标的——土地使用权所依附的实物,根本不是本案的证据,换句话说,土地本身的存在和状态与本案的待证事实无关,故不算物证,A错误。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而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证明待证事实,只能通过与其他证据结合在一起才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智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档案上记载某年某月某日曾经签订合约担当扬子江电器厂100万元债务的担保人,但是没有记载债权人是谁,所以不能直接证明J银行曾于某年某月某日借款100万元给扬子江电器厂,所以不算直接证据;扬子江电器厂和J银行在某年某月某日于房地产管理局登记的土地抵押权登记也只能证明抵押权的存在,所以也是间接证据,故BD错误。证据以是否是一手材料被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J银行听说扬子江电器厂其实已经资不抵债,账目虚假成分严重,遂在法庭上作出上述陈述,这其实是传来证据,故C正确,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