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仲裁机构裁决申请法院执行,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2023-05-24

A: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B: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C: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行为
D: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法

参考答案:ABCD

在仲裁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以及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都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考生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的原因不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划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