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风险官应当在每年1月20日后,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上一年度全面工作报告。( )

2023-05-24



参考答案: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首席风险官应当在每年1月20日前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上一年度全面工作报告。故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