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将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023-04-20

二十六、将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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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万

B、五万

C、三万

D、十万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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