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管理计划终止()

2023-05-24

A.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
B.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被依法撤销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且在三个月内没有新的管理人承接
C.经全体投资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D.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持续五个工作日投资者少于二人


参考答案:ACD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管理计划终止:
(一)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
(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被依法撤销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管理人承接;
(三)托管人被依法撤销基金托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托管人承接;
(四)经全体投资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五)发生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
(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持续五个工作日投资者少于二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自资产管理计划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