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试点的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其他省级预算单位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 )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2023-04-20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试点的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其他省级预算单位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 )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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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21年7月1日起

B、2022年1月1日起

C、2022年7月1日起

D、2023年1月1日起



参考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