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为创业板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 业绩指标,其中,第一项指标是( )。

A.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 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B.最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 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C.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 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D.最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3 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2023-05-27



参考答案:A

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 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 少于1 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 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