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深夜,甲携带凶器抢劫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后扭头便走。甲的行为性质是( )。

2023-05-29

A.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参考答案:A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题干中甲携带凶器抢劫乙,说明甲的行为已经开始实施,进入实行阶段,发现是自己的熟人后扭头便走,自动放弃了对乙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中止。因此选择A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