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属于有“关系”没劳动的( )。接受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属于有劳动没“关系”的( )。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建立的是( )。

2023-06-02

A.实际劳动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形式劳动关系
B.形式劳动关系;实际劳动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C.形式劳动关系;实际劳动关系;组合劳动关系
D.实际劳动关系;形式劳动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B

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对于被派遣劳动者两两之间的关系都是劳动关系。但是这两种劳动关系却都是不完整的劳动关系。前者,即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属于有“关系”没劳动的形式劳动关系:后者,即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属于有劳动没“关系”的实际劳动关系,因而都是不完整的劳动关系。但是,将二者结合起来观察,它们则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劳动关系,一种特殊的组合劳动关系。既然是劳动关系,其运行理所当然地适用劳动法的规范。两种不完整的劳动关系能够组合在一起的桥梁或纽带是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该协议规定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使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建立起民事法律关系。正是通过这种民事关系将不完整的形式劳动关系和实际劳动关系合并构成组合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