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在复电操作中违章作业,触电死亡。
7月1日00时51分,×电业局停电处理“110kV高湖变电站3号主变压器6032隔离开关发热缺陷”,3时05分缺陷处理完毕。3时25分调度下令南郊集控所复电操作。现场操作监护人为刘××、操作人为王××,协助人为黄××。南郊集控所所长潘××和副所长刘×于前日23时就已到达现场,以加强现场监督。4时26分执行“10kV工农路652断路器由冷备用转热备用”操作,当操作人王××人为自己力气不足,请副所长刘×帮忙又去试合一次,还是合不上。所长潘××就让现场人员停止操作,随即从操作人员手上取走电脑钥匙去主控室。4时35分,潘××带着电脑钥匙返回10kV开关室,并独自一人使用电脑钥匙将652断路器下柜门打开,进入柜内检查,造成6522隔离开关线路侧带电部位对人体放电。即送医院抢救,于6时30分由院方宣告抢救无效死亡。试分析该起事件中的违章行为。

2023-06-29



参考答案:

答:(1)在操作过程中所长擅自解锁开启高压配电设备柜门,并进入柜内检查。

(2)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需要打开高压柜柜门检查时没有使用工作票。

(3)在现场的其他人员看到所长参与工作,在没有监护情况下解锁打开高压柜柜门等违章行为没有制止。

(见《变电安规》5.3.6.5,5.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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