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投标承包了一栋高档写字楼的施工总承包业务,经业主方认可将其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乙公司,工程施工中因乙分包的工程发生了质量事故给业主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而产生了赔偿责任。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 )。 A. 业主方只能要求乙赔偿 B. 如果业主方要求甲赔偿,甲可以以乙是业主认可的分包商为由而拒绝 C. 甲不能拒绝业主方的10万元赔偿要求,但赔偿后可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向乙追赔 D. 乙可以拒绝甲的追赔要求

2023-05-05



参考答案:C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甲乙公司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业主可以要求甲或者乙单独赔偿,也可以要求甲乙共同赔偿,业主向甲乙要求单独赔偿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业主要求甲赔偿的,甲应先赔偿,然后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追偿。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