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

2023-07-24

A.采用广告、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公开进行股权转让
B.公司股东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累计超过200人
C.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不超过200人
D.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参考答案: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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