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3年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000万元,2013年亏损200万元,2014年亏损300万元,2015年至2017年的税前利润每年均为0,2018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分配利润50万元,但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假设甲公司各年均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且2013年至2017年除未弥补亏损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和其他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甲公司2018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万元。

2023-08-04

A.2175
B.2300
C.2145
D.2225

参考答案:D

甲公司2018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2000-(200+300)×(1-25%)+800-[800-(200+300)]×25%-(200+300)×25%(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2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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